开发票还要手续费 这家房地产商不讲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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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3:1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 购买房子后开发商只给开具收据,两年后换发票时又要交纳手续费,这事让李女士犯了难,无奈中她向合肥路工商所投诉。 据介绍,李女士2000年底在夹岭沟小区购买了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处套一房,钱交上了,房地产商却只给开了一张临时收据,虽然该公司一再承诺从此以后随时可以更换发票,但她两年来跑了好多次也没有换成。今年6月,好不容易等到开发公司可以办理产权证的消息,李女士马上来到该公司提出更换发票的要求,该公司工作人员却提出,李女士交纳500元钱由公司代办。李女士认为,自己已休养在家,有时间和精力办理,就拒绝了公司代办的要求,但开发公司仍不罢休,还是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强行让李女士交纳了100元才给她重新开了发票。可李女士索要100元“手续费”的发票时,又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该公司驻夹岭沟小区售楼处进行调查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开发公司最终同意退回李女士的“手续费”,并给予一定补偿。但工商人员还是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和有关证件,不要轻信开发商一时的承诺或保证,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相统岗安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