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48】胡爹爹成我市首位法律援助受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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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4:49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马文忠)9月1日,即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当天,年逾七十的胡爹爹成为我市首位法律援助的受援人。 当日,汉口居民胡爹爹一大早就来到了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诉说了他的处境,并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要求其子女支付赡养费。 胡爹爹育有两子两女,均相继成家。1995年,老伴去世后,胡爹爹更加孤单。2000年,胡爹爹因病住院治疗急需医疗费,于是将自己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卖给了大儿子。病愈后,他租房居住。 目前,丧失劳动能力的胡爹爹每月凭185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除去房租外,用于日常生活的费用所剩无几。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喻焰金介绍,依据条例规定,胡爹爹符合受援条件。中心工作人员当日为其办理了有关手续。 据悉,胡爹爹的法律援助代理律师将召集其四名子女协商,解决胡爹爹的居住和生活问题。若协商不成,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