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与申请(五问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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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5:0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国家助学贷款心系万人心,但有关政策、程序并不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为此,我们特别走访了中山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张继芳,就有关问题答疑。 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需要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针对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学生。它的申请人条件包括以下几条: 1.年满18周岁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4.成绩比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5.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者,如:革命烈士子女、劳模子女、孤儿、残废人子女;父母亲下岗,并享受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补助者;来自国家级贫困地区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等。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利率、贴息情况如何? 答: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根据银发[2002]38号文规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财政部门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还款利息补贴。学生所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其余50%由个人负担。问: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申请学生在每学年9月份开学阶段,由本人提出贷款申请。经院(系)负责贷款老师审核同意后,再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接着,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和所附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备或合格。然后,校学生处对各院(系)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经办银行审查学校统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到学校与贷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手续。 问:借款学生毕业前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借款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通过学校与经办银行联系,向经办银行通报毕业去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按照经办银行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回执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处。若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到本人所在地经办银行的商业网点,按《分期还款计划书》上约定的还款金额,将还款存入申请助学贷款时的活期存折(或相应银行的银行卡)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 问:逾期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怎么办? 答:对逾期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