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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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6:3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公安部日前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这一规定是公安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将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一起构成完整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体系,使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一个统一的行为规范。 这一规定共15章205条,主要包括制定规定的目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证据,期间和送达,简易程序,调查,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和决定,调解,涉案财物的处理,执行,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案件终结等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各个环节。 这一规定将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公安机关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