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车轮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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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6:3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有人曾经戏言,现在凡是有路的地方,就有“车轮腐败”的车辙。这话虽然过了点,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车私用现象的程度有多严重。各地惩治车轮腐败的工作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尽管药方开出不少,但收效不大,难道说根治“车轮腐败”就真的没有高招了吗? 日前,某地纪委发出规范公务用车和禁止公车私用等不良行为的通知,以制止“车轮腐败”。通知规定,一年内有3次或3次以上的公车私用行为,车辆将被没收,公车私用单位下年度经费将被扣减10%。虽说此举不能百分之百地遏制住公车私用现象,却也不亚于在该地所有的公车轮子上加载了一个“反腐制动器”,使其不得不来个紧急刹车,想必“车轮腐败”的速度将由此大大减缓。 应当说,惩治“车轮腐败”需要这样的“反腐制动器”。 首先,具有车载计程表的功效。每发生一次公车私用现象,就让这部公车进入“寿命倒计时”状态,一旦它累计到一个临界点,则意味着这辆公车已经被宣布了“死刑”———没有到“正常退休”就“下岗”了。以往不少地方出台的防止公车私用的规定,之所以收效不大,关键在于没有从源头上彻底刹住公车私用。有了3次违规就没收公车的硬性规定,不怕哪个领导再敢私自透支公车生命,相信没有谁会干这种得不偿失的“买卖”。 其次,具有“一针见血”的功效。本来想偷着沾公家点便宜,但如果所占便宜的成本远远超出“便宜”的成本,那么,那些习惯于公车私用的人就不得不重新掂量用公车办私事是否划算的问题。因为,公车私用者在“丢失”坐骑的同时,失去的还有面子乃至位子。如此“惨重”的损失,相信谁都要躲避三舍。 此外,还有发动群众共同监督的功效。能够公车私用者,通常都是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要从根本上惩治公车私用,还需要让那些不自觉滥用职权使用公车的人失去“民心”,至少让本单位的职工为受牵连而痛恨那些公车私用者。扣减10%公车私用单位下年度的经费,这样的“连坐”,使单位遭殃,自然容易使公车私用者招致“民愤”,从而不得不有所收敛自己“奢侈”的习惯,减少公车私用的频率。 当然,要达到彻底刹住公车私用现象的目的,关键要把这项规定落到实处。 (刘海明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