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随子女入户深圳需要———年龄够条件身边无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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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6:5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昨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老人随子女入户需满足两个条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 9月1日,市公安局推出5项便民利民措施,放宽了入户申请条件,简化了申办手续,其中老人入户非常受人关注。但很多人由于对老人随子女入户的具体条件不十分清楚,尤其是对“身边无子女”这一条件不甚知晓,虽然有子女为深圳户籍,但在办理老人入户过程中遭遇了困难。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老人入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年龄限制和身边无子女。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以下情况可视作身边无子女:老人和子女户口不在同一个市(县)的;老人与子女虽然在一个市(县),但如果老人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由在深圳的子女长期赡养、长期生活在深圳,并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提醒,由于户籍管理5项措施刚刚实施一周,实施当中会遇到一些新问题,希望广大市民在提交相关申请时,事先了解相关政策,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麻烦,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目前也在积极调研,机会成熟时还会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让市民享受更为方便的服务。 作者:记者吴德群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