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又添三项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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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58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8日讯(记者 谷朝明) 再就业优惠范围扩大、门槛降低、办理程序简化,今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再就业又添三项利好。 除了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外,享受再就业优惠的范围将扩大到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城镇企业的就业转失业“4045”人员和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 各类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减免税费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由签订3年劳动合同改为签订一年劳动合同。 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原来的6个环节,简化为下岗失业人员或企业直接向担保机构提出申请,担保机构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审批;对社会保险补贴由原来的企业先缴后补、事后审核,调整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事前审核,预先拨付;对服务型、商贸型企业申请减免税由原来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简化为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由税务部门直接认定审批;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兴办经济实体的审批程序由原来经贸、财政、劳动保障部门3家分别审批,简化为集中会审,统一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