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开发区一些居委会实行“有偿服务”——盖个“章巴巴”请你先交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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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21 贵州都市报 |
近来,遵义市开发区许多居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要求居委会出具有关证明或旧房交易过程中,被辖区居委会强制收取“盖章费”。9月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居民:质疑“盖章费” 许多被收取了“盖章费”的居民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居民在出售二手房进行产权交易公告后,须经居委会签署有无产权争议意见,并加盖公章。遵义开发区上海路办事处所辖的许多居委会在盖章时均向居民收取10元至数十元不等的所谓“盖章费”。同时,他们要求居委会在汇款单或户口迁移证明上盖章时也被要求交费。 许多居委会的负责人并不回避收费一事,他们承认盖章收费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各居委会之间执行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以取汇款为例,北新居委会每盖一次章收费2元,有的居委会则根据汇款金额按比例收取“盖章费”。个别居委会每出具一张“准予迁移证明”竟收费300元。 居委会:“实属无奈之举” 说到收取“盖章费”的原因,大山、北新、北大等居委会负责人解释说,居委会在房产交易中出具的证明今后有引起产权争议的“风险”,因此向交易方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据调查,目前遵义开发区大多数居委会在出具产权交易证明盖章的过程中,执行的是“约定俗成”的收费标准,即按照交易额的万分之十收取“盖章费”。而对于其他的证明,各居委会基本是在凭“感觉”收费,遇到家庭确实困难、拿不出钱的,也偶尔提供“免费服务”。 在大山居委会,曹主任向记者倒“苦水”:居委会干部工资非常低,而且由于居委会经费方面存在很大缺口,诸如办公用品、办公室租金等都只能由居委会自行解决。许多居委会负责人说,这些收取的“盖章费”都用到了居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开支中。 有关部门:属于违规收费 据遵义开发区上海路办事处副主任梁黔斌介绍,办事处从未赋予居委会收取盖章费的权力,上述收费项目都是违规的。 随后,记者到遵义市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物价部门强调,物价局没有授权居委会在二手房产权交易过程中收费,这是乱收费行为。遵义市房管局产权处一位负责人说,居委会签字盖章只是证明该房有无产权争议,居委会没有权力也没有收费的依据。遵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程云童政委说,按照该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公安机关早在去年就取消了户口迁移过程中的居委会证明。 一些居委会的干部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如果居民迁移户口不通过居委会而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居委会今后将拒绝为其出具子女入学等相关证明,也不会为他们在各类证明上盖章。 目前,对于那些等待居委会盖章的居民而言,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谁来制止“盖章收费”行为? (陈晓伟 唐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