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个人理性与市民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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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25 南方都市报 |
社评 关注“广州治安问题”之四 我们呼唤那种血性与义气。但是,我们更加注重理性。面对凶暴的目光和滴血的利刃,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为非理性,这个时候,不仅需要我们见义“勇”为,更需要我们见义“智”为。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对犯罪嫌疑人的痛恨演变成怒不可遏的、狂欢式的广场效应,而忽视了对于嫌疑人权利的保护。 “广州绝非犯罪分子的乐园”,但是,接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系列案件却不得不让人深思:面对猖獗一时的“双抢”“两盗”犯罪,谁能置身事外? 让我们看看这些事例: 9月1日,番禺区南村镇板桥村湘良快餐店,两名歹徒持刀对老板夫妇行凶,快餐店老板与歹徒搏斗中,大声呼救,但事发现场近50名围观群众无人及时出手帮助。老板被刺身亡,血流成河。 同日,白云区某公司员工易某送女朋友回家,遇三名劫匪。两人奋力反抗被砍成重伤,他们大声呼救,然而仅距事发地十数米的一家公司的保安室却无人及时跑出来帮忙…… 我们没有理由指责那些“见死不救”者,从法律层面上说,公民个体没有必须承担维护治安、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当一个人承担的风险和收益极不对等之时,见义而为或不为都是公民法律义务之外的自主权力及理性选择。 但同时,我们要说,那些对违法犯罪行为敢于挺身而出的人,那些能超越个人具体利益的作为,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当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直接挑衅之时,当冷漠和公德失范使犯罪分子的气焰愈来愈炽而令我们一同陷身险境之时,我们希望能有更多让我们尊敬的人出现,这就是:不仅保护自己,而且尽可能地帮助别人。不要以为那些光天化日之下被抢被盗的人不是你,不要以为事情不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谁能说,那些有过被抢被盗经历的人是否也曾这样想过? 很多时候,也许仅仅是一个暗示的眼神、一个提示的动作、一个报警电话就可能使他人免受侵害,就足以尽到我们的市民责任。还有的时候,情势需要有人对正在发生的犯罪发出一声义正辞严的断喝,一番义不容辞的襄助,来张扬我们的血性与正气。而且事实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这样的道德品质我们不是没有。 比如前不久,在海珠区,三男子公然围抢一女子项链,结果被众人围堵,追捕抢匪者竟有上千人之众(据8月29日《南方都市报》)。这,正是一种血性与正义的张扬,正是岭南人品质的流露。可惜,较之于更大数目的“双抢”“两盗”案件,这种见义而为的事情还显得太少,正因为此,一位市民在给我们的投稿中才会写道:“终于有上千人围追抢匪的壮观场面出现了,这是多么地鼓舞人心!” 正像一首歌唱的那样:就让我来帮助你,就像帮助我们自己。唇亡齿寒,我们相依为命,彼此牵挂。在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我们不是、也拒绝成为冬天里相互取暖的“刺猬”。 我们呼唤那种血性与义气。但是,我们更加注重理性。面对凶暴的目光和滴血的利刃,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为非理性,这个时候,不仅需要我们见义“勇”为,更需要我们见义“智”为。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对犯罪嫌疑人的痛恨演变成怒不可遏的、狂欢式的广场效应,而忽视了对于嫌疑人权利的保护。 广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公共安全就是我们的庇护之所,它可能在风雨之中飘摇,但有市民责任与公民理性这两根支柱撑着,我们什么都不怕。 本报评论员 杨耕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