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狼狗呼冤枉(直奔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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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0: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南京 敬一言 女教师汪某陪男友到南京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仓库送货,不想被4条护门的狼狗咬伤。昨天,这4条狼狗被就地正法。(见本报今日A8版)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笔者实在想不出狗咬人也得偿命的法律注脚。4条狼狗当时在岗位上值勤,见到陌生人闯进来,就扑上去将汪某咬伤,这也是狗的本性和天职。从这个意义上看,假如4条狼狗见到汪某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才是天大的新闻,那样,汪某可免皮肉之苦,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称之为好狗。 关键在于,4条狗为其忠诚的职业态度和咬人的本性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是4条狼狗(上岗前曾是警犬)所不曾想到的。笔者固然同情汪某,但无法推定这法出何处,更不明白4条狼狗何以罚至死刑?倒是管狗的人逍遥复逍遥,无事儿似的,这不但让狗们想不通,也让人们心里纳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