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临高保亭围剿毒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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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0:41 海南日报 |
本报讯9月8日,三亚、临高、保亭三市县开展集中执法活动,清剿毒鼠强等违禁鼠药。今天上午,三亚农业、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先后对三亚凤凰镇、田独镇等地的各药店、农贸市场等进行检查。在三亚田独镇荔枝沟农贸市场附近的一地摊,执法人员发现摊主杨某大量销售违禁鼠药,当场查获“粒粒灵”29包、“神奇快米灵”15包、“诱鼠剂”17瓶、“闻到死”15瓶以及无名称粉剂、称水剂70多瓶。今天,临高县调集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卫生和药监等部门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对农村农贸市场、流动摊点和农兽药经销店铺进行执法检查,共依法清剿生产销售违禁鼠药黑窝点31家,缴获毒鼠强116支、甲胺磷190瓶、水胺硫磷6瓶,抓获违法制贩人员2名。今天上午,由农业、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保亭毒鼠强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小组,深入保亭县城开展执法活动。11时左右,执法人员经过多方侦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在县城水果街一间出租屋里藏有高剧毒老鼠药。执法人员立即来到这间出租屋,搜出一批高剧毒老鼠药,其中有“闻到死”8盒、“神猫”90瓶、“闻到死”5包、“三步倒”18瓶、神奇诱鼠剂65支。(综合记者来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25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司法解释同时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12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司法解释所称“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新华社发)(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