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举报”人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4:34 新民晚报 |
施捷 社会上冒出来的一些事情常常令人叫绝,广州“职业举报人”就是典型的一例。有关部门为增强对交通违章行为的监督力度,别出心裁来了个“有奖征照”,称只要被认可是确切证实某车辆某时间在某路段违章的照片,提供照片者即能拿20元奖金。于是,广州的过街天桥及高楼窗口出现了星星点点无数双警惕的眼睛。 按理这监督车辆违章是公安机关的责任。然而,更多图方便求爽快的车主们始终在与警察玩着“小鸡老鹰”的游戏,“法不责众”几成不争的事实。我以为,广州的新办法就是从更广泛的层面上利用了人们对交通事故的普遍担忧,利用了经济杠杆的支配作用,也利用了有效的举报制度。有消息说,广州市中心的天桥已成为每天有照相机争相占据的好地盘,一位“职业举报人”直言不讳——不到一个月时间,他所拍的证据照片已有150余张被“录用”。“3000元的收入,我真的可以考虑以此谋生了。” 当然有人对广州的新招颇多微词,认为搞“群众运动”不是法治国家的目标。我倒是觉得,人们能够乐意接受林林总总的社会活动志愿者队伍,就应该也能认同“职业拍照人”。因为在工作对象与行为目的上,两者是何其相似。而在某种程度上,后者更具隐蔽性,更不易受干扰,更不可能图形式走花俏,也就让“肇事者”更难以招架应对。试想,开车人躲过了一座座天桥,安能躲得过一幢幢高楼?我相信,广州市区的交通秩序会由于几十几百名“职业拍照人”的介入而愈加好转。 如果没有处罚违章在法律程序上的问题,那么,拍照人“奖金”的来源也就不会是障碍。无论如何,扼杀掉事故的苗子,得益的终究是广大市民。至于说到有人是利用空闲“一举两得”,有人则一门心思想当“职业举报人”,这恰似像王海们决意选择打假,只要取之有道,得“报酬”也实在无可厚非。 面对诸如电线杆黑广告、自行车闯机动车道等等久治不愈的城市“顽疾”,曾经有过“市民巡访团”如此创举的上海人,不妨也换换脑筋想办法,弄出些个更可操作、更有实效、更能持久的锦囊妙计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