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总会起诉一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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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5:1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朱玉)日前,北京通康生物实业集团公司因违背其所作出的捐赠500万元的承诺,被中国红十字总会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这家公司支付捐赠款人民币500万元,并交回中国红十字勋章等证章、证书及牌匾。 中国红十字总会在诉状中称,2000年8月14日,北京通康生物实业集团公司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内容为:这家公司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共同开展“中华骨髓库”的系列宣传募捐活动,所募资金全部用于“中华骨髓库”的建设。同时双方约定,协议生效后,这家公司先期拨付启动资金500万元,用于共同开展“中华骨髓库”的宣传募捐活动。为此,中国红十字总会于2001年9月1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接受爱心捐献暨“慈善大使”授予仪式,同时授予这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红十字勋章”。但是北京通康生物实业集团公司及法人代表在获得以上殊荣后,并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善款。 中国红十字总会认为,北京通康生物实业集团公司不守信誉,是对公益事业的不尊重,也是对社会公众的欺骗,同时还给中国红十字总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及声誉的巨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