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违法充当“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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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6:3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去年4月,六安市公安机关对寿县陆克江涉嫌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市检察院渎检干警依法提前介入此案。随着对该团伙主要成员陆群抓捕工作的开展,渎检干警们发现,寿县法院审判员陶毅和寿县公安局二级警督李先富涉嫌包庇、帮助陆群逃避处罚,遂提出建议,市检察院决定对这两名嫌疑人立案侦查,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陆续将这两名嫌疑人抓获。 当年6月初,陶毅、李先富被拘留后,渎检干警们即开始了紧张而又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面对有较长司法工作经历、反侦查能力较强的这两名嫌疑人,渎检干警们首先制定了周密的侦查计划、讯问提纲,讲究审讯方法,迫使两嫌疑人交待了其犯罪的部分事实。干警们认为,嫌疑人是否明知陆群为犯罪团伙主要成员而被公安机关追捕的问题,是突破案件的关键。于是,办案干警走访了许多相关当事人和单位,不放过两嫌疑人任何有罪证据线索,同时也注意收集两嫌疑人无罪方面的证据。但由于陆群一直没有归案,使嫌疑人抱有侥幸心理,始终不肯交待关键的犯罪事实,使得两嫌疑人涉嫌渎职犯罪的直接证据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案件的定性。为了依法查办这两名嫌疑人,办案干警配合公安民警于当年9月27日将陆群抓获归案。 经审讯,有“老姐”之称的陆群交待,去年4月13日,她得知寿县公安局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后便仓皇出逃。4月18日,她逃到上海找到寿县人民政府驻沪工作处,把县公安局正在查处其弟陆克江团伙案和追捕她本人的情况,告诉了时任该工作处主任的李先富,提出要在工作处住几天,李先富即安排她在工作处住下,并借给她3000元人民币。5月18日,李先富又告诉陆群,其丈夫孙定方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让她在外面等等再说。陆群提出到杭州她的侄女家,但担心侄女的公公梁某(梁系李先富的战友)不接待她,就让李先富帮其联系,李先富即打电话给梁某,介绍陆群到杭州住了数日。6月3日下午,陆群逃到淮南,让人打电话给与她关系密切的陶毅,约陶毅来淮南相见,当天陶毅便如约前往,并将他从有关会议上获得的陆克江犯罪团伙情况告诉了陆群。6月5日,陶毅再次应约陪陆群的母亲和女儿到淮南与陆群相见,还将自己的手机卡送给陆群,便于陆群对外联系。 李先富、陶毅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已经清晰,为了形成证据链,办案干警再次提审李先富和陶毅,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仍故伎重演。随后,干警们通过高超的审讯技巧,终于让两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他们帮助陆群潜逃的全部过程。经过渎检干警的艰苦查证,竭力保护犯罪分子的李先富和陶毅,其罪行已暴露无遗。 该案经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后,金寨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以李先富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陶毅犯窝藏罪,于今年4月分别对这两人作出了有罪判决。李先富、陶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李先富、陶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作出判决,判处李先富有期徒刑3年,判处陶毅有期徒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