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登记可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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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7:54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9日讯(通讯员 顾海音 记者 闫志新) 市民政局今天发出通知,从明天起,准备在10月1日~7日结婚登记的新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电话或现场预约登记。 国庆节期间,全市12个区(市)婚姻登记处和市涉外婚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按照预约登记的顺序,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徐处长告诉记者,从10月1日起,各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当事人提交条例规定以外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不得强制或变相搭车收费,不得借故拖延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