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失误造成客户损失 到手的遗产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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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8:0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公证处错将遗赠办成遗嘱继承,令市民冯先生痛失自己应得的一份遗产。昨日,冯先生状告婶婶房产继承一案一审宣判,冯先生败诉。 去年3月4日,冯先生的大伯在病重期间到某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继承公证,规定由冯先生继承其房产的一半。大伯去世后,冯先生因在外地上学没能赶回来办理遗嘱继承。今年2月,他发现大伯让他继承的那一半房产已被变更到了婶婶名下。冯先生认为,按照遗嘱,房产应该有他的一份,婶婶的做法侵犯了他的权益,遂将婶婶告上法庭。 市北法院法官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冯先生不是大伯的法定继承人,他得到房产应该是大伯“遗赠”的,而不应是“遗嘱继承”。公证处应该为他们办理遗赠协议,并提醒冯先生在两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就是放弃遗赠。冯先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继承手续,应视为放弃遗赠,遂驳回他的起诉。 冯先生的代理律师王盛源认为,冯先生的损失是公证处造成的,他们打算状告公证处,要求赔偿损失。(于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