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标准之路有多远(不说不知道)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9:2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黄苏娟)近日传来消息称,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草案已拟订并正在征求学术界的意见。究竟脑死亡和现行的判断死亡的标准有何不同呢?记者昨日采访了医学界的权威人士。 据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科中心主任李洪福博士介绍,国内脑死亡标准的征求意见早就出来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中国还是没有能及时的和国际上接轨,目前国内通行的仍然是心死亡标准。普通的市民都认为心脏停止跳动,呼吸也没有了才能叫死亡,只要还有心跳就还有救治的希望,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有的脑死亡的病人虽然依靠药物或者心脏起搏器还有心跳,但是呼吸没有了,也没有任何的生理反应,这样的人是永远活不回来的。特别是一些脑死亡病人的家属因为患者还有心跳,常常还要花两到三周的时间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现代化的设备维持患者的心跳,不仅是一种浪费,而且也影响了死者器官的再利用。 目前推行脑死亡最大的优势就是在于人体器官的可移植。一个被判定为脑死亡的患者,可能心脏、肺、肝等器官还是好的,虽然不能像植物人那样有基本的反射,但是仍然可以正常的工作。如果这个时候能够及时的将有用的器官捐献出去的话,也许会让许多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病患者带来新生。但是目前要执行脑死亡还比较困难,因为要判定一个人脑死亡必须要通过专家组的鉴定,难免会出现有医生会因为利益的驱动而错误的将一个还有生存希望的病人判为死刑。所以推行脑死亡应该同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这一标准。 另外,一个新的标准出台要让市民接受必须还要一个过程,所以目前要施行脑死亡和心死亡并行的方式比较妥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