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打官司享有“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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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9: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袁晓岚)虽然你有十足的理由,但也许你打不赢官司,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虽然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你仍然面临败诉的危机,因为你举不出有效的证据……这些隐藏在诉讼中的风险,从本月起,凡到无锡市中级法院诉讼的市民,在立案时即可得到告之提醒。 从9月1日起,无锡中院正式实施“诉讼风险提示制度”,让市民在立案时,通过预先告之、提醒,就及时保障了自己的“知情权”,从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该项制度在中院试点完善后,将推行到全市基层法院。 据了解,就在制度实施当天,19名前往无锡中院申请诉讼立案的当事人及律师,每人拿到一份《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其中涉及丧失诉讼时效、超过举证时限、一方下落不明、当事人拒收、拒签裁判文书、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等25项内容一一予以详细告之提示。一位市民在立案时看到风险提示书连声称赞说:“法院推行风险提示真是‘及时雨’,打官司可以零风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