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拒不交代余款去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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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0:26 贵州都市报 | ||
石俊今年36岁,原是贵阳市云岩区拆迁代办所原副所长,和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其昔日的下属、该所一室原副主任蔡孝东以及筑城的无业人员周正武。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期间,石俊、蔡孝东利用职务之便,与周正武相勾结,在贵开路拆迁工程中,由周正武提供假农房施工许可证及冒领人身份证,由蔡孝东制作假房屋拆迁现场查勘表、税务登记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与假冒的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合同,再由石俊核准签字,从代办所财务室冒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先后5次共计骗出人民币1837187元。 合作“伙伴”庭上对立 法庭上,三人均表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属实,但石俊和蔡孝东多次矢口否认周正武的供述。 谈起和周正武的接触,石俊供述,他是在2000年10月认识周正武的,那天周正武约他在一个茶馆见面,提出贵开路要拆迁,可以抓住这个机会。一个月后,石俊叫上蔡孝东,和周正武见了面。周正武就拿出一张农房施工许可证,三人商量具体分工,就上演出了内外勾结的一幕。 剩余赃款到哪去了? 公诉机关查明,石俊退回赃款31000元,蔡孝东退还赃款57600元,周正武退还了所购的轿车,侦查机关追回赃款44万元。谈起剩余赃款的去向,蔡孝东说:“前两次大家分了,后三次交给我,我存进了银行,后来周正武说他要保管,我就拿给了他。”他称,除了自己和石俊所分得的21万元,其他的赃款都被周正武拿走了,赃款的去向周正武最清楚。而周正武则称,赃款部分已用于自己买车、办农房施工许可证、投资煤矿、借贷等,剩余的不是他一个人拿的。 公诉人指出,三个被告是相互推诿,拒不交代赃款去向。 辩护人指出,没有充足的证据证实石俊和蔡孝东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能以贪污罪定性。 此案将择期宣判。(赵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