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危害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2:54 华声报 |
华声报讯:据新华网消息,中国将按照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对生产、经营、使用毒鼠强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并将在今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这是中国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9月9日在有关新闻发布会上作出的明确表示。 兼任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的范小建介绍说,近年来,早已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仍然屡禁不止,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期国家将对利用毒鼠强投毒和重大非法制贩毒鼠强犯罪的典型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梳理、排查,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尚未彻底查清取缔的制贩毒鼠强的源头线索,要逐一明确破案责任单位和人员,尽快查清结案。同时,要按照统一杀鼠剂标签、标识的有关规定,加强杀鼠剂市场检查,按照有关行政法规严厉查处经营毒鼠强的非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严肃查处走街串巷兜售杀鼠剂的不法商贩。 据介绍,毒鼠强专项整治还将落实责任追究制。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协调,并加强对基层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将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出现重大投毒中毒事件的地方,要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当地政府领导责任。 范小建表示,对于今后的统一灭鼠工作,国家将坚持灭鼠工作属地化管理,实行政府分级负责制,根据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统一灭鼠工作。今年秋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统一灭鼠示范工作。从明年开始,争取按照城乡结合、统一时间、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检查的原则,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全国统一灭鼠工作。 有关数据显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在中国实施两个月来,有关部门已在天津等全国26个省市查处非法制售毒鼠强案件1001起,收缴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23.3吨。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5月中旬,利用毒鼠强投毒案件数占专报重特大投毒案件总数的比例达到90.5%。 新闻资料: 对人畜毒性极强的毒鼠强又名“424”,化学名称为4亚甲基2砜4胺,轻质粉末,微溶于丙酮,不溶于甲醇和乙醇,可经消化道及呼吸道吸收,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 据监测,毒鼠强饱和水溶液放置5个月,仍可保持稳定的生物学活性。化学性质稳定,在植物体内可长期残留,对生态环境可造成长期污染,即使被动物摄取后仍不能分解,吃了被这些鼠药毒死的动物仍可导致二次中毒;同时毒鼠强还具有植物内吸特性,如1952年发现,以毒鼠强处理过的土壤生长的冷杉,4年后结出的树籽仍可毒死野兔。 据国内外的科学实验和灭鼠实践证明,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毒,其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300倍,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据了解,该化合物在世界上由德国拜耳公司1949年合成,中国最早是沈阳化工研究院在1990年未经批准擅自合成了毒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