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妇棒杀丈夫后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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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5:41 锦州晚报 |
本报讯 (辛建华邓际林记者侯晓非)9月9日,市中级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宣判:现年47岁的黑山县农妇赵珍,因将其丈夫杀死本应严惩,但考虑到其能投案自首,并且其丈夫有过错,从轻判处她无期徒刑。 据赵珍的儿子左春说,父母的关系一直不好,父亲左有文经常辱骂母亲,甚至多次用铁锹殴打母亲。半年前,两人开始分居,母亲一直住在自己家里。为此,父亲就对自己有了怨恨,以为是自己在挑拨父母的关系。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3月16日11时许,喝了近一瓶酒的左有文,踉跄着来到左春家,见没人在家,一气之下,就用砖头将儿子家的窗玻璃砸碎数块后离去,大约过了20多分钟,又手持菜刀,腰里还别着把尖刀,再次翻墙来到儿子家院里,砸碎门窗玻璃后,进屋将电视机也推倒在地。当时正在邻居家的赵珍,见到这种情形被激怒了,就从邻居家过来,顺手捡起一根木棒,从左有文身后,照着他的头部就猛击下去,当左有文举刀想砍她时,被她用木棒将刀打掉,随后,她举起木棒对着丈夫的头部和面部就是一顿没命的乱打。 当看见丈夫躺在地上不动了,赵珍扔掉木棒跑到了一个村民家中,打电话给左有文的姐姐:“你弟弟把我惹急了,让我用木棒打在地上不动了,我是没钱给他看病,你快过来看看吧。”村民听说这件事后,连忙跑到左春家瞧看,并将左有文送往医院,但左有文在途中因严重脑损伤死亡。 “他让我打死了,我就去给他偿命。”看见丈夫死后,赵珍在儿子的哭声中,当天就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