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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3:2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开学没多久,江苏省已连续发生10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约340人 把住孩子“入口”关 姜泓冰 上网搜索,江苏之外,食物中毒事件也是连篇累牍,其密度、影响人数之多令人震惊。新学期开始不过十来天,往后会怎么样?江苏省表示要严格追究责任,引以为戒。 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可能在于有些人对学生餐的认识本末倒置:轻“质”,学生餐的消费群体很稚嫩,做得差些,有点儿脏乱,或是混些假冒伪劣进去,只要不被大人们查到,多半不会引来严重后果;重“利”,不论是承包校内食堂还是外包送餐,都有利可图,经营者求的是效益,学校收的是管理费———但许多地方却是只收费不管理,毕竟是鸡毛蒜皮的后勤“小事”。 按说,食物中毒也是越来越频发的意外事故之一种。但“意外”太多,就再不是“意外”了———太多太大的漏洞,已到了必须修补的时候。 沈阳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量化规定,规定截留挪用财政收入50万元以上为重大违纪 挪用财政收入有上限? 郝洪 明确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是件好事,但是,什么样的经济责任可以量化,什么样的不可以量化,却是要费一番思量的。 对经营性亏损、投资失误一类经济责任或许可以有量化标准,将截留挪用财政收入之类经济责任也量化到具体数额就让人不解了。如果按此标准推断,截留挪用50万元为重大违纪,那么挪用多少钱算一般违纪,多少又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截留挪用财政收入的上限又是多少? 事实上,领导干部自行截留挪用财政收入的一分钱都是违纪、违法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可讨价还价的余地,又何来违纪和重大违纪的不同标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