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拥有23万调解员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5:45 山西日报 |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刘宇通讯员杨梁文)人民调解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和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全省39093个调解组织在定纠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1995年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达92万余件,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达98%和93%,制止纠纷激化1万余件,避免因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近4000人,制止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6000余起、涉及62万人,帮教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3万余名。今天,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太原隆重召开。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首次联合召开的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目前,我省已形成以3万多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拥有23万人的调解员队伍。大会对全省104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99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407名“优秀法官”、“民调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金银焕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馨仪,副省长梁滨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臻参加了会议。 对于如何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金银焕强调了两点意见。她说,第一,要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人民调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抓规范、抓重点和抓队伍上下功夫,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第二,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