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能口无遮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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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8:11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10日讯(通讯员丁守兵 记者 闫志新) 法官在接待当事人和执法过程中必须管住自己的嘴,不能口无遮拦。日前,胶南法院专门出台规定对法官文明用语进行规范。根据该法院刚出台的《法官忌语20条》,在法官执法过程中,不论在什么场所、面对的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案件执行难度有多大等,“滚出去”、“有事快说,别嗦”、“再闹,就把你铐起来”、“别看了,都是你说的,签名吧”、“你不同意和解,就没法执行了”等不文明语言将被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