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方拖欠医药费 腿折民工喝粥度日可能致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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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8:44 金羊网-新快报 |
现年51岁的湘籍民工聂笃石,2个多月前在番禺一工地施工现场发生工伤意外,致其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令他心寒的是,事件发生后,他所在的工地老板不但不支付其3个月的生活费,连院方的医疗费都欠着不给,他现在只能靠喝粥度日。 新快报记者 保罗 实习生 刘宜凯 程元丰 通讯员 余利宏 伤者:他们简直像打发叫花子 前天,记者在赤岗广东省177医院见到了病床上的聂笃石,他脸色蜡黄,右小腿近三分之二部分敷着药膏,伤口长满血痂,令人惨不忍睹。聂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工地属于中铁大桥局三公司。6月16日晚,他在工地上加班,当时他负责把扎好的钢筋圈用钩子栓起来,然后让吊车吊到预定的钻洞中去。然而就在他想把钩子挂到钢筋圈上时,钢筋圈滚动了并重重地压在了他的右小腿上。后经广东省177医院骨科医生诊断,他属于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需长时间治疗。住院3个月,期间,工地老板朱某仅支付了医疗费2.1万元,目前还欠5000多元,而至于他的生活费则分文未给。被病痛折磨的他近期只能靠其他病友施舍的稀饭度日。 聂的女婿彭某告诉记者,9月1日他找到朱某,朱某却叫他找雇请聂来做工的袁某,并称公司目前没钱,所以那些费用要等到9月5日才有。然而9月5日过去了,他们依旧没有得到一分钱。9月1日,彭还找到中铁大桥局三公司的王副书记,而王给他的答复是:我管不了,你们去找朱老板,如果朱老板不给钱的话,再去找中铁大桥局三公司的薛经理。而薛已经出差在外。就这样,聂的生活费和欠下的医药费、误工费要拿到显得遥遥无期。 聂说,9月8日,朱某曾来医院给了他100元钱就走了。对此,聂苦笑着对记者说:“他们简直像打发叫花子。” 医生:伤者有可能终身残废 就聂的病情,记者采访了医院骨科的武医生。武医生说,医院已给聂做了第一次手术,他现在恢复得比较好,但是其小腿里面还能否长骨头还很难说。当记者问及聂是否会因此而终身残废时,武医生表示,如果聂先生右小腿的骨头长不出来的话,很有可能终身残废。另有医生警告,病人每天只能吃咸菜稀饭显然严重营养不足,也可能导致终身残疾。 老板朱某:我最多只支付百分之二十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聂的家人来到中铁大桥局三公司。朱某对聂的家人说:“现在公司没这么多的钱,只能给你们一部分,你们老找我是没有用的,袁某应承担主要费用,我最多只支付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随后,记者在中铁大桥局三公司党总支工会见到了王副书记,他对记者说:“朱某是以一个公司的名义和我们公司签了合同的,所以你们不应该来找我。”由于袁某现在人不在广州,所以记者电话联系了他,他表示当事人都要共同协商出一个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 律师:朱某和公司负有连带责任 就聂的事情,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崔律师。崔律师说,工人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上班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在这起事故中,中铁大桥局三公司和承包者朱某负有连带责任;如果施工单位在出了工伤事故后不作为,聂某还可追诉负有连带责任的相关施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