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变质消费者获赔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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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通讯员刘汉祥) 近日,经过海珠区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市民刘先生和宁先生投诉广州圣××公司生产月饼有霉变一事得以解决,当事人得到8000元赔偿。 9月3日,刘先生和宁先生向12315中心投诉称,他们购买的广州圣××公司生产月饼有霉变现象,要求厂家赔偿。接案后,海珠12315中心将案件分流至属地南石头工商所。当日,南石头工商所派出三名办案人员前往广州圣××公司进行现场调解。在现场调解过程中,刘先生称,他于8月26日购进3800多元月饼(厂家送货),发现其中一盒月饼变质严重,有霉变长毛现象;宁先生也称,他买的一盒月饼也有此现象。两盒月饼在现场经圣××公司王经理鉴别,确认此月饼是其公司生产的,同时承认确有质量问题。王经理当即表示先退赔顾客的损失,然后将就此事在公司内部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当事人的要求下,王经理当场开具“产品补偿费”8000元,由刘、宁两先生签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