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灾民新居度中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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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据了解,今年5月17日,梅州市发生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给梅州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平远、梅县、梅江区、兴宁、蕉岭等县(市)区受灾尤为严重。 据统计,在这次洪灾中,梅州全市共有508户2081人住房被洪水冲毁无家可归。灾情发生后,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抗洪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要求在确保全市灾民无饥寒的同时,必须让灾民在今年中秋节期间搬进新居住上新房。 梅州市民政部门在实施灾民重建家园工作中,认真调查核实灾情,制订重建家园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质量,统一由灾民自建,统一动工期限,统一竣工验收时间。同时认真落实好建房配套资金及建房对象、建房基地、建房方案、建房合同和竣工时间,确保建房质量。 灾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经常深入灾区帮助灾民恢复生产和检查灾后重建家园工作。 据悉,在灾后至今的近4个月时间里,全市共投入建房资金616.63万元(其中省、市政府拨款333.3万元,县级31.7万元,镇级6.2万元,社会捐款6.36万元,个人投入239.07万元),已建成新房1863间,建筑面积27676平方米,495户灾民迁入新居。尚在建设中的13户中,12户已封顶,1户已砌墙,中秋节后可望入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