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基坟”打官司 法院一审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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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仁怀一乡村教师姚启明请石匠为自己修建一座生基坟。因尺寸太小,姚状告石匠返还2900元修坟款,法院一审不予支持。 现年78岁的姚启明是仁怀市高大坪乡退休教师,因年老体衰,欲按当地习俗修一石坟防身后不测。2002年,经人介绍,姚与当地石匠陈仲宽、程光和签订书面协议,并先后付款2900元,后因姚启明发现石料的高度、宽度、长度都未按协议要求的尺寸制作,以致棺木无法放入,便提出异议。协调未果后姚诉诸仁怀市人民法院大坝镇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石匠返还2900元修坟款。法院经审理后于2003年7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修建生基坟协议,虽系双方自愿所为,但原告是为自己修建活人墓,是一种陈规陋习,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故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对原告请求不予支持。 该案一审判决后,姚启明不服提出上诉。目前,姚启明正在等候法院的二审判决。 (陈连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