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密码成生财之道 被告一审被判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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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红花岗区张某某假借购买手机充值卡之机,盗窃密码后退卡,再以“优惠价”替熟人交费,获取不义之财。日前,张某某被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以来,张某某多次在遵义市两城区的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代销点,以替朋友代买手机充值卡,约定买错可退还为由,在购得充值卡后用刀片将充值卡密码区刮开,记下密码,又将充值卡密码区复原,再拿到代销点退还。然后又以购买“内部卡”为名,将其盗窃密码的充值卡低价为他人充值,从中牟利。 据了解,张某某用上述方法,14次购得34张手机充值卡,获得赃款2650元。 (陈晓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