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紧急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实行“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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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9:57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为规范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从今秋入学开始,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实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通知要求,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控制择校生人数,一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5%,二、三类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超过20%,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过10%,不得突破;择校生分数控制在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左右,按照公开公平原则择优录取;在收费标准上,一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得超过1.8万元,二、三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贵阳市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其他市(州、地)每生3年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其他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得超过0.6万元。以上标准为择校费的最高标准,原则上今年各市(州、地)县择校生收费标准只能降低,不能提高,更不能超出省定最高标准。对今年已先期收费的学校,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 作者:李卫红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