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欲用“资本家”冠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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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8: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上海9月10日电36岁的研究生陆煜章来沪创业时突发奇想,意欲将自己的公司以“资本家”冠名。但6个月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了他的申请,从而引发了一起有关“资本家”三字可否作企业名的“民告官”案。 2003年9月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告申请的企业字号中的“资本家”一词在目前条件下如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使用,易产生消极影响,确有误导公众认识的不宜之处。上海市工商局驳回这一字号的注册申请,是符合法规规章的规定的。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