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近3亿元 江西宣判特大涉税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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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9:12 人民网 |
人民网南昌9月11日电虚开增值税发票总金额近3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0万余元。这起江西迄今最大涉税案,近日在南昌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杨长根、赵向东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5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2月,广东潮阳人林炳幼(另案处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暴利,在杨长根的协助下,以虚假手段在南昌市注册成立安得利公司,林任公司法人代表,杨长根、张萍为股东。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为应付当地税务机关,安得利公司聘用赵向东为会计,向税务部门领购电脑版江西增值税专用发票590份。 2000年12月至2001年4月,在林炳幼、杨长根、张萍的指使下,赵向东先后向全国171家企业虚开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444份,总金额近3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0万余元。 为掩盖罪行,林炳幼指使赵向东以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抵扣税款4200万余元。2001年4月9日,林炳幼在广东案发被捕。 法院认为,杨长根、赵向东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税款数额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俊华胡锦武)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