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 房屋拆迁,百姓为何总落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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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2:21 人民网 | |||
从上个世纪90年开始的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如今已经愈演愈烈,与此同时暴露出的各种矛盾也日益尖锐,其中由于拆迁户和开放商、拆迁户和政府的冲突所引发的悲剧接连上演。政府从大局出发为一个城市的建设发展需要征地,居民因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家园或对既得利益不满意而去抗争,这样的矛盾的确很难避免。那么我们究竟应该从哪方面着手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让百姓不再“留泪”,政府不再遭遇执行难呢? 一个城市拆迁的标本审读:“钉子户”孙长征 分析孙长征家的拆迁历程,代表着一批被拆迁户的现实状况。孙长征兄弟住在南京市长江路邓府巷,距离市中心新街口只有10分钟的步行路程。孙长征夫妇和哥嫂原本住着一间8.8平方米的私房和一间16平方米的公房。20年前因添丁,向房管所申请在那间16平方米的公房上加盖了一层房子。兄弟俩分别住在两间16平方米的房子里,8.8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孙长征因身体不好,1985年从工厂下岗,至今没工作,靠那间8.8平方米的房子的300元租金,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从6月份开始,这种生活被改变。南京玄武区拆迁办开始和孙长征商谈拆迁的事。按南京市相关规定,邓府巷属一级土地,按照2001年时制定的标准,每平方米补偿3750元。新街口附近的房价都在7000以上,让他们原址居住几乎是痴人说梦。<< 野蛮拆迁酿惨祸 南京“自焚”事件调查 邓府巷属南京黄金地段新街口的老城区,居住条件相当简陋。2003年6月12日,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了邓府巷的拆迁公告。这块地皮据说是新街口片区老城改造面积中最大的一块,土地级别为一级。当地媒体早些时候曾报道,“改建后的邓府巷将成为一个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商贸区,集商贸、休闲和娱乐为一体。” 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6月12日开始旧房拆迁工作,部分拆迁居民与拆迁办在拆迁费上出现争议,居民因此不肯搬迁。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但邓府巷拆迁办的一些拆迁人员却在最后搬迁期限内,采取一系列强制性野蛮拆迁行为。 8月22日,惨祸终于发生。当天中午11点,玄武区邓府巷同庆里28号居民翁彪在拆迁办公室用汽油“自焚”,并烧伤了拆迁办的其他6名人员。<< 山东泗水:高楼拔地起 拆迁户无家可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规定,拆迁前必须进行房产评估,而且要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迁。 位于山东省中南部的泗水县,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拆迁正在进行。8月13日,泗水县政府发布“关于征用泗水镇清真寺街、南关街土地的公告”。南关街,将建成一个新城区,会有一排排6层高楼,还有常青绿地。拆迁实施方案开宗明义:“君泰新城小区开发建设项目是今年泗水县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也是彻底解决泗城城中村问题,改善居住环境,增强城市现代化功能的重要举措。”拆迁的时间被限定在两个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短短半个月。群众们怨言很大—— “为何公告发布当天就实施拆迁,通知我们补偿多少就是多少?为何没有我们说话的权利?” “事先不通知,拆迁了才强加到我们头上,这样草率的工作,根本就是对老百姓的利益不负责,是一种强买强卖行为。” 由于没有安置只有货币补偿,拆迁的时间又如此短,并不大的泗水县城,房价一路上扬。原本20元的房租涨到了80元,4万元的房子卖到6万元。有开发商的宣传单说,君泰小区住宅楼每平米价位按不同楼层为700元至1000元不等。而给住户的补偿标准则在每平方米200至400元,还要打七折。拆迁户们说,补偿标准过低,使他们无力回迁,甚至无法安居。<< 动迁:“顾全大局”就要“牺牲自己”? 专家认为,解决拆迁矛盾的一个基本思路是要理清公权和私权的分界和建立一个让各方都认可的基本规则。建立一部新法,或者修改现行的拆迁条例,被认为是解决拆迁问题现实中必要和迫切的事情。 他山之石: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征地、居民必须动迁是非常普遍的。普遍的规定是:在因政府建设发展的大众需要而征地的情况下,居民必须为大局作出让步,但是政府必须提出需要征地的足够理由及不低于市场价格的足够补偿。以崇拜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美国为例,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明确指出:“在没有合理的赔偿下,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地产和财产”。<< 山西:拆房要立法9月5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听证会,就《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草案)》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16名来自全省各地拆迁人、被拆迁人、律师、教授、法官等方面的代表先后就“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的拆迁补偿问题”“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等问题进行了陈述。有律师表示,就法律而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处于平等地位。但实际上,被拆迁人总相对为弱者,立法时应首先予以关注。<< 上海:五项制度保障拆迁户权益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和监管制度这五项上海市拆迁工作新制度,于7月中旬起分别在卢湾区的“113”地块和黄浦区的露香园路地块进行了试点。其中强调,重视困难户的动迁安置。对于一部分住房面积小、实际居住人口多、它处无房的特殊困难户,上海市正在完善有关政策,并确定异地房屋安置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声明:人民网“特别策划”稿件,未经特许,任何网站(含已经获得常规新闻转载授权的网站)请勿转载。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