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海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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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3:5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的规定,200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全面展开。从即日起至9月6日(含双休日),社会申请人员包括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新教师,以及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格材料。期间,同时受理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以及大学二年级以上学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课程考试报名和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报名。9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为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与新教师聘任衔接工作,2004年起面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工作提前于年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