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媒体揭露黑幕就是“公开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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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5:59 中国青年报 |
艾君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曾参与南京长江大桥等20座大桥施工建设的我国知名桥梁专家吴斌,退休应聘当顾问后,因为“看到了一些工程无视质量管理规定,公然作假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时,感到不能昧着良心拿顾问费而选择了‘上岸’”。不单是吴斌,“仅中铁大桥四处至少已有3名建筑专家先后因同样原因‘上岸’”。 有人对此事,责怪吴斌“怯懦”,说“专家们更应该勇于同弄虚作假行为做斗争,主动向质量监督部门揭发举报”,“应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使(将)那些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9月10日《天府早报》)。 我忽然想到一个民间的俗语:“站着说话不腰疼”。网上有人已经在质问文章的作者:“要是吴斌是你爸呢,你也要他举报揭黑?或者,你是吴斌你怎么办?你们单位多多少少也有腐败吧,你举报了没有?”这样的发问虽然有点偏激,但是有力。 再说,一个老人,见到不正常现象,抛弃名利,勇敢地远离那个肮脏的地方,况且还把有关“黑幕”揭露给媒体,难道这还不算举报? 举报有多种方式,把“黑幕”写成材料寄给有关部门是举报,像这样把有关问题通报给媒体也应该是举报。如果说前一种举报是“私下举报”的话,后一种举报在我看来就是“公开举报”。比如建筑行业的问题,吴斌先生对记者说“一些工程公然作假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这不是在举报吗? 还有,没有规定举报人必须亲自到直接查案部门奉上举报材料才算举报。我不知道记者是如何采访到吴斌先生的,但他敢于把“黑幕”道破,这已经很“主动”了,因为更多的人不会接受记者的采访,更不会这样回答记者的问题。现在他们的话已经刊登到媒体上,白纸黑字,还要怎样才算举报? 由吴斌先生的“公开举报”,我想到的是有关查案部门的行动迟缓。记者在报道里已经把问题点得很清楚了,通过吴斌先生提供的“举报线索”,查案部门亲自上门,顺藤摸瓜,问题就有可能查出来。有关部门不是常说得到举报线索难吗?这样明摆着的线索应该不会视而不见吧! 说到“主动”,我觉得公民的举报还在其次,职权部门得到任何可疑的线索立即将其纳入调查视线更重要。睁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的蛛丝马迹,这是相关责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