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拆迁出台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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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6:40 济南日报 |
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水平,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降低房地产开发准入门槛,公开拆迁相关程序,完善服务,改善环境,提高效率。 开发准入门槛降低 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手续。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持书面申请和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额20%的资本金资信证明,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核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等级标准:一级资质由6000万元降为5000万元;二级资质由3000万元降为2000万元,三级资质由1000万元降为800万元。 改变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和年检的工作方式,变批次审批为个案审批,并将原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缩短商品房预售审批时间。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由原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简化房地产广告管理。取消商品房广告备案制度,变房地产广告发布的前期备案审查为发布后的经常性规范检查。 拆迁管理更加透明 公开选定拆迁评估机构。凡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我市的拆迁评估工作,并建立规范的准入、监督和退出机制。对选定拆迁项目评估机构的条件、方式和过程,由公证机关公证,同时邀请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派人进行监督。 增加房屋拆除工作的透明度。走市场化的路子确定房屋拆除队伍,(变行政指定方式为招投标方式。 扩大拆迁安置房源范围。凡属五证齐全、经过验收达到入住标准的现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均可作为拆迁安置用房。 建立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开发和拆迁管理制度,公布开发和拆迁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和时限等,保证审批工作的阳光操作。 改善服务软硬环境 加强房地产网络建设,逐步实行无纸化办公,力争从明年起实现网上审批。 推出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市场板块,免费为开发企业发布各种信息,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提倡说能办、如何办,禁止说不管、不办、不知道、不能办。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刁难企业和吃、拿、卡、要现象,设立公开投诉电话(6157634),欢迎各界监督。(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