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腐英雄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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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6: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八年举报一个省委书记,反腐斗士郭光允成了英雄。据报道,八年间,为举报程维高的问题,郭光允被开除党籍,并蒙受了两年牢狱之灾,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严重摧残,其家人亲朋近20人先后受到牵连。这篇新闻笔者看了很多遍,说实在话,伤感的情绪要比被英雄行为感动的情绪多得多。 在“反腐”中成为英雄是悲壮的。针对石家庄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郭光允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下文。与此同时,郭光允遭遇的打击报复却在升级:在自己的家门口遭受陌生人袭击;在单位附近出车祸被撞成脑震荡;在石家庄看守所,他每天被提审两次,最长5个小时———假如在举报之初有关部门就认真调查核实,是否还会有这么多的磨难降临到郭光允头上?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猝死原因不明的海南商人何海生身上。2001年8月,何海生通过自身诉讼的经历及相关的调查,认为在海南法院系统,存在着一个以同学、同乡关系为纽带,以权谋私,互相勾结的“地下网络”,还有一小批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律师为他们在社会上作“收钱代理”,他们通过权力攫取个人私利、玷污法律尊严。在这张网下,如不同流合污,你只能保持沉默、逆来顺受、听天由命。出自基本的善恶观和正义感,何海生“像疯子一样反腐”,几近偏执,被称为“反腐狂人”,而他的猝死却留给人们许多的困惑和遗憾。还有个吕净一,1996年4月,在没有公开审判、也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吕净一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罪名是“贪污公款3000元”。试想,自己一身清白,却因不愿与腐败者同流合污而含冤入狱,怎么能咽下这口气?也难怪吕净一一出狱,就一面为自己的冤案向上申诉,同时不断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问题。吕净一的抗争,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妻子被害,自己身受重伤,几被灭门。 有识之士分析:腐败与反腐败,实质是两种势力的斗争。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在一些地方,的确存在着猖獗的腐败势力,他们不是个别的腐败分子,而是若干的腐败分子结成的恶势力,是窝案和团伙案。这才是民间有正义感的人士被逼成反腐英雄的根源。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倘若公民在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时竟无心插柳地成了反腐英雄,并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献出生命,这就不能不让人产生一种忧患意识。 老百姓“反腐”反成英雄,关键是执法过程出了问题。同样,要杜绝腐败现象,要保护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键也在执法。我们应该呼唤郭光允这样的反腐英雄,更应该在惩治腐败的法制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增强可操作性,形成“不敢腐败”的机制。郭光允等在“反腐”中成英雄的事例,真实反映出了“反腐”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相信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人就会越来越多,那样,腐败分子的末日也就到了。 (谢应辉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