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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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7:56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翟伟)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政部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国庆节期间照常办理婚姻登记,保证“十一”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将不再需要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也无须做强制性婚检。简化手续使不少准备登记结婚的新人打算在新条例实施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预计在“十一”期间登记的新人将比较集中。 民政部要求,今年“十一”正值新条例实施第一天,各婚姻登记机关应树立全局意识,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合理调整工时,安排好加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保证“十一”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