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折民工喝粥度日可能致残》续闻: 协商未果赔偿仍无着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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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湖南籍民工聂笃石因在番禺一工地施工时发生工伤意外,导致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工伤事故后责任方拖欠医药费,3个月不给生活费。此事经本报报道后,相关各方昨日下午在医院就此事进行了协商,但是因意见严重分歧,事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新快报记者 保罗 实习生 刘宜凯 程元丰 昨天下午5时30分,记者在117医院10楼大厅见到了中铁大桥局三公司的下属承包人朱某和袁某。记者在现场观察到,受害方聂笃石的代表彭某(也就是聂的女婿)以及朱某和袁某就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彭某认为,他岳父聂某作为该工地请来的民工,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以及上班过程中受伤,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等相关一切开支理应由工地方面承担,而现在聂笃石不但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生活费,就连医药费也没有完全到位。彭某告诉记者,朱某只是在昨天下午向医院上交了拖欠已久的部分药费,但其他费用却分文未付。 在场的朱某和袁某则表示,此事他们的确有责任,但是在责任划分上仍存在着严重分歧。朱某觉得,袁某应该担负主要费用,他最多只支付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而袁某认为,他自己只是一个在朱某手下拿钱做事情的小民工,聂某是他雇请来的,他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也不应该负主要责任。就这样,关于聂的医药费和相关费用问题就被朱某和袁某“踢来踢去”。 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在场的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聂某的工伤意外,朱和袁以及中铁大桥局三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此次事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以及后期治疗费,聂某应该获得赔偿近10万元。 在场的朱某说,要如此多的钱他是不可能给的,如谈不拢就只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袁却缄口不言。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