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丢饭碗 生病不治劳动部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0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9月11日,记者在贵州省人民医院采访时,一位姓冉的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表弟时华(化名)身患白血病住院,因担心治病耽误工作,怕丢了饭碗,便坚持着要去上班。他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其与表弟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表弟现阶段可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随后记者在省医病房内见到了时华,据时华介绍:他出生在农村,家庭很贫穷,父母节衣缩食,送他上学,初中毕业后,他考上了省电大中专部。在电大上学那几年,他从没回过家,都是利用假期去打工,做推销,当服务生,甚至到工地上挑水泥。毕业后,时华在贵阳一家网络公司上班。 前段时间,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头不时发晕,当时以为是感冒,就随便买了点感冒药吃。9月2日那天,他觉得有些撑不住了,便来到省医,被诊断为白血病。 从时华的主治医生那里记者得知,时华已经被确诊为慢性离细胞白血病,因白细胞太多,目前处于临床缓解阶段,如果时华对药物不敏感的话,则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记者问:“这种病是不是能治好?”医生说,骨髓移植不是说移就能移的,首先要找到配型的骨髓,目前贵州也还不能做这种手术,同时那也意味着巨额的医疗费。 记者拨通了贵阳市12333劳动保障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要依据劳动者参加工作年限及其在现在所在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如果其所在单位为时华投了大额医疗保险的话,则社会统筹机构要为其承担部分医疗费。 (何先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