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城监大队长被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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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云浮讯 (记者于敢勇)云浮市昨日发出通报,对今年春节发生在罗定市太平镇烟花爆炸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给予罗定市太平镇城监大队长苏尧林撤销大队长职务处分;给予太平镇派出所副所长梁铭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罗定市公安局治安股股长李锡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太平镇副镇长蒋英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太平工商所副所长覃绍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罗定市日用杂品公司经理吴勇强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责成罗定市公安局对太平镇派出所所长陈衡新全市通报,写出深刻检讨;责成罗定市供销社对太平镇供销社主任陈木生全市通报,写出深刻检讨。 今年2月1日中午11时40分,罗定市太平镇圩镇太西城东大道烟花爆竹销售店发生重大爆炸责任事故,死亡7人,受伤21人(其中重伤5人,轻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73.6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云浮市委市政府、罗定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省政府同意,对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