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3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记者 李桂文 现状 罚200元不足以惩戒 据介绍,《条例》从198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4年5月作了部分修正。但在新形势下,曾发挥积极作用的《条例》已经表现出较为严重的滞后。 1、《条例》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纳入《条例》调控的对象增多,如娱乐服务场所、网吧、游戏机室等;并出现了许多新的违法行为,如非法传销、营利性陪侍、路边招嫖、兜售假证件、职业化乞讨等。这些新的对象和行为由于没有纳入《条例》,加大了公安机关的执法难度,对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 2、《条例》的处罚力度偏轻,削弱了其惩戒作用。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后,如《条例》所规定最高200元的罚款并不足以达到处罚、教育违法者的效果。 3、《条例》与《行政处罚法》、《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不协调。《条例》仅规定警告、罚款、拘留三种,未包括《行政处罚法》中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而这些处罚种类对于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场所的管理又十分必要。 4、《条例》条文过于粗略,留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比如,盗窃100元财物的行为,有的地方可以立案查处,有的地方就不予立案;拘留的具体期限也可灵活掌握,可拘留5天,也可拘留10天,给执法人员留有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建议 治安拘留增至30天 有关负责人建议,首先要将一些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和活动补充进《治安管理处罚法》,包括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传销和变相传销;营利性陪侍;路边招嫖;兜售假证件;谎报疫情,尚未构成犯罪的等等。 建议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体和被处罚对象,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实行单位和负责人“两罚制”,加大处罚力度,最高罚款不低于3万元。 同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惩戒教育效果。将原来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修订为“50元以上1000元以下”。治安拘留的期限最长增加到30天。另外,可借鉴国外的做法增设社区义务劳动等处罚。制定严密详细的执法程序规定,并在强制措施的制定上应充分体现尊重人权的精神。 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尽快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借鉴新《刑法》的制定原则,将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规章中相关的内容吸收进来,从而保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统一协调、规范严整,以更好地发挥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全省治安总体稳定 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省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218166起,查处149337起268395人,发案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6%,社会治安总体上是稳定的。但由于今年5月份暂停和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加上“非典”疫情缓解,人财物流动回升,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所增多,治安形势有待改进。 劳教制度有望改革 据透露,针对媒体关注的劳动教养制度问题,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该制度进行改革。 全国人大视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劳教制度一开始是好的,但是后来内涵扩大了。劳教制度今后要改革,使其更文明,在管理上更符合保护公民民主权利的要求。比如可以集中劳动,但是该放假的要放假,该给报酬的要给报酬。在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后,相应的配套措施必须跟上。可以考虑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时增加必要的执法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