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出口退税申报全面展开 申报办法有重大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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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8:1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王欣通讯员陈俊峰王晓云)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2003年度出口货物的退税收审工作本月起已全面展开,由于今年将采用全国统一的新版管理系统,各出口企业需要通过市国税局的网站下载新版的申报软件,才能组织2003年度的出口退税申报。 外贸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或者汇总两种方式,申报7月31日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申请。为了尽量避免申报排长龙,市国税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决定实行分段收单办法,错开申报时间。9月15日前,由20户试点企业先进行退税申报。9月15日-30日间实行单、双号收单制,逢单数日,受理海关代码末位数为单数的企业的申报;逢双数日,受理海关代码末位数为双数的企业的申报。10月8日后恢复自由申报。生产企业可以在9月15日前向主管征收分局进行1-6月份的“免、抵、退”税汇总申报。 由于申报办法有调整,市国税局提醒各出口企业,在进行2003年申报时一定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申报系统的版本问题。企业必须通过总局最新下发的申报系统进行2003年的退税申报。生产企业申报系统的版本号为3.3,外贸企业申报系统的版本号为5.3,对于通过其他版本进行申报的,税务机关一律不受理。二是外贸企业要采用打印的《退税汇总申报表》。该汇总表可以在5.3版申报软件下直接打印,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手工抄报。三是考虑到电子信息不全以及申报的单证量等原因,出口企业在2003年8月1日以后(以开票日期为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安排申报。 作者:记者王欣通讯员陈俊峰王晓云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