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生子判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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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9: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王云厚、李美娟)江西省峡江县计生干部曾贤德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印章为多名已结扎妇女伪造一系列可获得再生一胎资格的证件,并从中获得“好处费”。日前,峡江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贤德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赃款497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7年开始,曾贤德就利用“纯女户”想生育男孩的心理,暗地声称能帮已结扎妇女办理“同意输卵管复通证明”等证件。至2002年7月,曾贤德先后为峡江、新干等地的7名已结扎妇女伪造证件,共收取“好处费”49700元。法院认为,曾贤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严重破坏了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情节恶劣,危害性大,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