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心昨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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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9: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珠海讯(记者王锋、黄文生) 昨日,珠海成立全省首个质量技术纠纷和消费纠纷仲裁中心,新中心分别设在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珠海市工商局消委会内,老百姓遇到上述纠纷,可以直接到质监局和消委会申请仲裁。 据了解,与打官司相比,仲裁时间短、成本低。一般法院审结一起财产纠纷两审需要一年,而仲裁只需3个月,最快甚至可在3日内结案。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 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设置仲裁中心后,消费者可以和商家直接到仲裁中心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