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收费再发一道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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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0: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王琦实习记者吴燕)江苏省今秋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新学期开始,省市重点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初中、模范中学等四类学校必须达到“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要求,拿不到这张“门票”的,取消省重点牌子,降低学校等级,没有资格转为星级学校。 据了解,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大中小学校必须把六项工作做到位: 一是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管理情况、投诉电话在显著位置公示;二是不准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三是公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四是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分班在杂费外另行收费;五是不允许学校从代办费中开支报刊杂志费用;六是省市重点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初中、模范中学等四类学校必须达到“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要求,拿不到这张门票的,取消省重点牌子,降低学校等级,没有资格转为星级学校。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9月底前完成自查,10月15日开始教育厅在全省内进行抽查。省教育厅还专门开通了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这些电话分别是:025—3239146、3239250、3239170、3239082、3239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