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客运违章记分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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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1:0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运管局获悉: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减少违章经营行为,省运管局出台《贵州省道路客运违章经营行为记分处理规定》,并将于10月1日起,对我省从事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运车辆执行该规定。 《规定》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0分、5分、3分、1分四种。客运车辆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将分别记分,合计分值,最高一次可记10分。客运车辆违章经营行为记分由车籍所在地运政机构负责记录。客运车辆被一次记满10分或累计达10分的,将由车籍地运政机构责令停运整顿。 (李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