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第七次会议10月8日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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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4:07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曹奕实习生郭翔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0月8日起举行,会议将审议关于同意市政府推进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昨天的会议还讨论了《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上海市旅游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修正案》等多部地方法规的草案,均决定提交常委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张圣坤、朱晓明、胡炜等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