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关心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五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赣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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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6:4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考察工作时强调,一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真心爱民,一心为民,诚心富民,走出一条能够加快农村发展、实现农民致富的发展道路,让老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让老区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这语重心长的话语,温暖着我省3000多万农民的心,同时也鞭策着全省的党员干部,要将农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忧农民之所忧,切实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满腔热情地带领和帮助农民群众过上安康富足的生活。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不仅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也是我们整个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来,我省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加强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在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的同时,跳出农业抓农业,不断创新思路和办法,把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收入有一个快速增长。特别是去年4月份以来,我省牢牢抓住农村税费改革这一契机,周密部署,精心操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户户减负、人人受益”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受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70%的人口在农村,农业比重较大。目前,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仍是我省经济的薄弱环节;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和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收入不稳定的人口主要在农村。这样的省情,决定了必须把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放到全省工作的战略位置上来考虑。 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首先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土地直接关系农民的权益、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我们一定要给农民一颗“定心丸”,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重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的自主权;必须坚持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是否有利于改变农村面貌和保持农村稳定,作为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宽农民的增收门路。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一定要将其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为农民谋划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 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还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必须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繁荣城镇经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乡村道路、农村人畜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电力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紧解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突出问题。 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变化,把增加农民收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对今年以来由于受非典疫情和旱涝灾害影响,我省农民增收遇到的新的困难,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帮助农民增收减负和推动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心系农民群众,带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努力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要多到条件差、困难大的地方去,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研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做农民群众的贴心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三农”问题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且要想方设法解决好的重要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真心实意关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千方百计抓好农民减负增收这件全省最大的实事、好事。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坚持完善发展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就一定能开创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于: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