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法制教育不能“随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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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6:50 解放军报 |
刘晓维 凌志明 随机法制教育是部队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以一事一讲的形式,简明扼要地讲理说法,及时解决官兵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涉法问题。然而,有的单位对随机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如何进行随机法制教育也缺少“章法”,因而使随机法制教育变成了“随意教育”。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还在于一些基层干部开展随机法制教育的能力不强。他们有的不善于捕捉随机法制教育的时机,对官兵中出现的涉法问题反映迟钝;有的由于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因此在开展随机法制教育时抓不住主题,讲不清法理,甚至漫无边际,使听者不知所云。防止和克服随机法制教育的随意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思想认识首先要到位。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一样,决心就不一样,措施就不一样,效果也就不同。作为基层带兵干部,应懂得随机法制教育是集中法制教育的重要补充,随机法制教育与集中法制教育相比,形式灵活、针对性强,解决问题及时,因此,在抓好每月一课的集中法制教育的同时,也应重视抓好“短、平、快”式的随机法制教育。 做有心人,准确及时把握随机法制教育的时机。随机教育贵在及时,要抓住那些容易引起官兵思想波动的时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这就要求带兵干部注意观察和发现官兵中的倾向性问题苗头,尤其是在形势变化、工作性质转换、官兵个人或家庭遇有涉法问题等时机,更要留心观察官兵的情绪变化,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和处理面临的问题,帮助官兵释疑解惑。 提高干部骨干开展随机法制教育的能力。一些基层干部虽然也知道抓住一些特殊时机开展法制教育,但由于自己的法律知识有限,因此往往讲不到点子上,难以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因此,干部首先要懂法,特别是要学好与部队管理和官兵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骨干的作用。基层单位不妨组织开展一些随机法制教育的演练与观摩,使基层干部和法律骨干提高“就事说法”的基本功,提高开展随机法制教育的水平。 善于借“他人之石”。开展随机法制教育,既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官兵,还要善于利用上级通报的事故案件、兄弟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新闻媒体上公布的典型案例,重在剖析原因,讲清危害,并结合部队和官兵的实际举一反三,查找问题,认识不足,引导官兵从中汲取教训。(解放军报2003年09月14日第3版) |